飼主判賠8萬7 可上訴
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、吳柏軒/綜合報導〕新北市李姓男子帶黃金獵犬行經他人家門外時,體型較小的公黑狗「來福」突然猛吠,嚇得黃金獵犬往後退,遭疾駛汽車撞斷右後腿;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定,黑狗的飼主沒為牠繫鎖鍊,與黃金獵犬受傷有因果關係,判賠醫藥費8萬7600元,可上訴。
來福的主人洪家說,事後只好將牠鍊鎖在狗屋,但來福悶悶不樂,且為了官司,家人出庭回家不免對牠數落,來福都默默低頭被唸,彷彿自知闖禍,今年春節前,來福身體越來越差,一個禮拜不吃不喝,撐到大年初五,等遠赴美國念書的兒子回來,才嚥下最後一口氣,結束11年壽命,洪家人不捨,女主人卓瑞珍忿忿地說「來福死不瞑目!」至於提告的李男昨晚不在家,無法得知其說法。
稱狗吠是自然反應
案發於去年1月18日上午9點半新北市三重區文化南路;黑狗飼主洪男主張,他的狗僅是小型狗,對方是大型狗,小狗被大狗「窺視」,因害怕起身吠叫而已,並未攻擊,且狗遇狗都會吠,是自然反應,李男卻讓狗左右跑,甚至在馬路橫衝直撞,本身也有過失;洪也質疑狗狗的醫藥費過高、不合理。
法官勘驗監視畫面發現,黑狗當時趴在一樓前方,未繫鎖鍊,見黃金獵犬後,突然起身吠叫、前進,嚇得黃金獵犬退後,才遭撞擊,但狗狗本來就有「自然野性」,黑狗因防衛地盤,本身無過失責任可言,過失在於主人有義務防止狗侵犯他人,卻未以鍊繩限制之,與黃金獵犬受傷有因果關係。
洪妻說,當初事發,好心提供自家監視器,想找出輾狗的計程車,但找不到車主,才說願意幫黃金獵犬付「一些些」醫藥費,不料對方拿出6、7萬元單據,金額太高無法達成共識,才走上法院。
洪家認為判決不公,不該由來福負全部��任,且法官曾說對方及計程車也「與有過失」,如今判決竟是全賠,考慮上訴,「要為來福討公道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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